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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1-10章)       
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1-10章)

  2.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或存货时,应当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3.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人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计人所有者权益。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

  企业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毁损时,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人当期损益,即,将实际收到的处置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所处置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计人其他业务成本。
                                                          第五章 长期股权投资

  [基本要求]

  (一)掌握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方法

  (二)掌握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方法

  (三)掌握以非企业合并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方法

  (四)掌握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

  (五)掌握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

  (六)熟悉长期股权投资处置的核算

  [考试内容]

  第一节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本章涉及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的权益性投资,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企业持有的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二是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除以上两方面权益性投资以外,其他的权益性投资,包括为交易目的持有的权益性投资及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核算。

  一、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相关原则,即应区分企业合并的类型,分别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确定形成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二、除企业合并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包括购买过程中支付的手续费等必要支出。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成本为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3.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4.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分别参照本大纲第七章、第十二章的相关内容。

  三、投资成本中包含的已宣告尚未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的处理

  企业无论是以何种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投资时,对于被投资单位已经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构成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第二节 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一、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的范围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企业持有的其能够实施控制的对子公司投资,在Et常核算及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均按成本法核算,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母公司期末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而且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包括所有子公司。除此之外,投资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也应按照成本法进行核算。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按照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的投资成本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取得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的份额。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投资企业享有的部分,应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投资企业在确认自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后,有迹象表明相关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的,应进行减值测试,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

  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投资企业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的影响。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使用主要涉及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投资损益的确认、取得现金股利或利润的处理、超额亏损的确认和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的会计处理。

  四、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因各方面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其核算需要由一种方法转换为另外的方法,具体包括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和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两种情况。

  五、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

  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权益性投资,在按照准则规定进行核算确定的账面价值的基础上,如果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按照相关准则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其中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执行。

  六、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企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相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处置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计人资本公积的金额,在处置时也应进行结转,将所出售股权相对应的部分在处置时自资本公积转入当期损益。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企业(母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应当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长期股权投资,应相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处置损益(即投资收益);同时,对手剩余股权,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原有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参见本书第十九章的相关内容。

  第三节 共同控制经营和共同控制资产

  一、共同控褂经营

  共同控制经营是企业使用本企业的资产或其他经济资源与其他合营方共同进行某项经济活动(该经济活动不构成独立的会计主体),并且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对该项经济活动实施共同控制。

  在共同控制经营的情况下,合营方应作如下处理:一是确认其所控制的用于共同控制经营的资产及发生的负债;二是确认与共同控制经营有关的成本费用及共同控制经营产生的收入中本企业享有的份额。

  二、共同控制资产

  共同控制资产是企业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投入或出资购买一项或多项资产,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对有关的资产实施共同控制的情况。

  存在共同控制资产的情况下,作为合营方的企业应在自身的账簿及报表中确认共同控制的资产中本企业享有的份额,同时确认发生的负债、费用,或与有关合营方共同承担的负债、费用中应由本企业负担的份额。

                                                            第六章 无形资产

  【基本要求】

  (一)掌握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

  (二)掌握无形资产初始计量的核算

  (三)掌握研究与开发支出的确认条件

  (四)掌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确定原则

  (五)掌握无形资产摊销原则

  (六)熟悉无形资产处置的核算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无形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一、无形资产的特征和内容

  1.无形资产的特征

  无形资产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1)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2)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2.无形资产的内容

  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商誉的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不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客户关系、人力资源等,由于企业无法控制其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不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

  二、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

  无形资产应当在符合定义的前提下,同时满足以下两个确认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人企业;

  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三、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通常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一)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二)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

  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三)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无形资产的成本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分别参见本大纲第七章、第十:二章的相关内容。

  (四)土地使用权的处理

  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但下列情况除外: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2.企业外购房屋建筑物所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的价值的,应当对实际支付的价款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企业改变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停止自用土地使用权而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应按其账面价值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第二节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的确认和计量

  一、研究与开发阶段的区分

  1.研究阶段

  研究是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阶段基本上是探索性的,为进一步的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已经进行的研究活动将来是否会转人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2.开发阶段

  开发是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相对于研究阶段而言,开发阶段应当是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具备了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基本条件。

  二、研究与开发支出的确认

  1.研究阶段支出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2.开发阶段支出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一定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3.无法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支出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当在发生时作为管理费用,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三、内部开发的无形资产的计量

  内部开发活动形成的无形资产成本,由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创造、生产并使该资产能够以管理层预定的方式运作的所有必要支出组成。其成本仅包括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第三节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一、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确定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以其使用寿命为基础。

  (一)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应考虑的因素

  企业估计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通常应考虑《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的各项因素。

  (二)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确定

  1.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取得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通常不应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如果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能够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则仅当有证据表明企业续约不需要付出重大成本时,续约期才能够包括在使用寿命的估计中。

  2.没有明确的合同或法律规定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的,企业应当综合各方面因素判断,以确定无形资产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经过上述努力仍确实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的,才能将其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三)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复核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

  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在其预计的使用寿命内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对应摊销金额进行摊销。

  (一)应摊销金额

  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一般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

  1.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

  2.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柬时很可能存在。

  (二)摊销期和摊销方法

  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

  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方法。

  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应当计人当期损益,但如果某项无形资产是专门用于生产某种产品或其他资产的,其所包含的经济利益是通过转入到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中实现的,则该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应当计人相关资产的成本。

  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减值测试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不需要进行摊销,但应当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如经减值测试表明已发生减值的,应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第四节 无形资产的处置和报废

  无形资产的处置和报废主要是无形资产对外出租、出售,或者是无法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时,应予转销并终止确认。

  一、无形资产出租

  企业让渡无形资产使用权并收取租金,在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下,应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

  二、无形资产出售

  企业出售无形资产,表明企业放弃该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应将所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计人当期损益。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出售无形资产确认其利得的时点,应按照收入确认中的相关原则进行确定。

  三、无形资产报废

  如果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应将其报废并予以转销,其账面价值转作当期损益。

                                                           第七章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基本要求]

  (一)掌握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特征和认定

  (二)掌握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的条件

  (三)掌握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形

  (四)掌握不涉及补价情况下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核算

  (五)掌握涉及补价情况下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核算

  (六)熟悉涉及多项资产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核算

  [考试内容]

  第一节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认定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特征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该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其中,货币性资产是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是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认定

  认定涉及少量货币性资产的交换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通常以补价占整个资产交换金额的比例是否低于25%作为参考比例。支付的货币性资产占换人资产公允价值(或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支付的货币性资产之和)的比例,或者收到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或占换人资产公允价值和收到的货币性资产之和)的比例低于25%的,视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高于25%(含25%)的,视为货币性资产交换。

  第二节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和计量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的判断

  认定某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

  2.换人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

  在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时,企业应当关注交易各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关联方关系的存在可能导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

  二、公允价值能否可靠计量的判断

  属于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视为能够可靠计量:

  1.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存在活跃市场,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公允价值。

  2.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但同类或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以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公允价值。

  3.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不存在同类或类似资产可比市场交易,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要求采用该估值技术确定的公允价值估计数的变动区间很小,或者在公允价值估计数变动区间内,各种用于确定公允价值估计数的概率能够合理确定。

  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处理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人当期损益:

  (1)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2)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2.在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情况下,不论是否涉及补价,只要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不相同,就一定会涉及损益的确认,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视换出资产的类别不同而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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