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们,再“挂证”就要被拉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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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3·15”晚会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曝光了重庆当地多家药店出现执业药师“挂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引发社会热议。3月19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执业药师“挂证”将面临注销资格证的处罚,而违规药店也将被撤销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药师“挂证”将被注销资格证

    整治行动分为两个阶段,一是自查整改阶段。通知要求,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对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开展自查,对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主动进行整改。企业自查整改情况应于2019年4月30日前报属地市(或县)级负责药品监管的部门。所有注册执业在药品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亦须一并开展自查,凡是存在“挂证”行为、不能在岗服务的执业药师,应立即改正或于2019年4月30日前主动申请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

二是监督检查阶段。
    通知要求,自2019年5月1日起,各省级局组织对行政区域内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挂证”执业药师的,按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形,撤销其GSP。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依法查处;同时,将该企业列入年度重点检查对象,进行跟踪检查或飞行检查。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予以处罚。凡检查发现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在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记录,并予以公示;在上述不良信息记录撤销前,不能再次注册执业。

单体药店面临市场淘汰风险

    按照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执业药师注册证》,并对在岗执业的执业药师挂牌明示。执业药师不在岗时,应当以醒目方式公示,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但事实上,执业药师“挂证”现象在业内几乎是公开的秘密,不少药店实际并没有聘请执业药师,而是花钱租来药师证以求“合规”销售处方药。据央视报道,“证件挂靠”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灰色链条,聘证网、猎证网等相关中介网站也被曝光。在聘证网上,执业医师应聘兼职的信息有4925条,执业药师的应聘兼职信息高达11800条。

    执业药师长期数量不足,是催生“挂证”现象的一大原因。根据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到2020年,每万人口执业药师数超过4人,所有零售药店主要管理者具备执业药师资格、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也就是说,每家零售药店未来至少需要配备2名执业药师。

    根据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数据,截至去年底,全国执业药师注册人数约为46.8万人,平均每万人口执业药师人数为3.4人。其中,注册于社会药房的执业药师418576人,占注册总数的89.4%,环比上月增加4186人。注册于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的执业药师分别为34827、3857、10759人。

    从数字上分析,执业药师的数量增长已经非常迅速。过往资料显示,在2015年10月31日,全国共有注册执业药师24万多人,较2014年底增加76775人。跟如今的近47万相比,执业药师在三年内数量接近翻了一番。

    不过,相对于中国目前45万家零售药店来说,执业药师仍然存在数量缺口。而对于一些小而散的单体药店来说,要聘请两名执业药师,一年要增加几十万的人力支出,恐怕难以为继。业内人士认为,随着近年医药分开政策的推行,零售药店被业界视为承接医院处方外流的主要销售终端,但配备足够的药师才能在2025年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实施前取得二、三类药店的资格,而目前中国零售药店中符合三类药店标准的不足1/6。严查执业药师“挂证”,最“受伤”的应该是小型单体药店。泽平宏观研究报告指出,根据一般经验,药店发展要经历单体时代、连锁时代和巨头时代三个阶段。从2011年到2017年,我国药店连锁化率已经从35%上升至51%,预计下一步药店连锁化趋势还会加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