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执业药师“挂证”说不 区市监局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会议要求各药品零售经营单位对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开展自查,对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主动进行整改,并签订开发区注册执业药师行为规范承诺书。 此次专项行动分自查整改企和监督检查两个阶段。检查中,凡是有存在“挂证”执业药师的,撤销GSP证书;凡是未按规定配备药师的,依法查处;凡是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依法处罚;凡是 “挂证”的执业药师,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记录不良信息系统。 |